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并按规定为专职评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4.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5.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6.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7.评估机构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应设置相对独立封闭的评估室,要有严格的功能分区,机构内设施要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
8.评估机构内要配备监控及影音设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评估所需的移动端设备,配备简易急救物品与应急设备。
9.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提供的养老服务。
除上述条件外,服务质量较高、评估经验丰富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纳入评估机构范围。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5日18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广电大厦913室 养老服务科,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ylfw2021914@163.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
4.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2024年以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情况。
6.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7.老年能力评估机构内部环境照片。
(二)资质审核。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通知安排参加正式遴选,同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联系人:朱秀,联系电话:0566-2021914。
附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池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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